文/編輯部
加拿大競爭局(Competition Bureau)於2024年11月28日在聲明中宣布,已向Google提起訴訟,指控該公司在網路廣告領域存在反競爭行為,涉嫌濫用其在市場中的主導地位,進而損害了廣告市場的競爭環境。此案的進一步發展在當前網路廣告市場已經高度集中的情況下,無疑將引發關注。
競爭局在聲明中指出,經過長時間的調查,發現Google在加拿大市場中佔據了網路廣告的領先地位,其所採取的一些策略可能會進一步加強其市場控制力,並排擠競爭對手。為此,加拿大競爭局已向競爭法庭(Competition Tribunal)提出訴求,要求Google出售其兩項關鍵的廣告技術工具,並對其進行罰款,迫使公司遵守加拿大的競爭法規。
對於廣告從業者而言,這一訴訟案可能會對未來的網路廣告生態產生深遠影響。Google目前是全球最主要的廣告技術平台之一,無論是對廣告代理商還是媒體代理商來說,都在日常運營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。然而,當一家公司在廣告技術領域占據如此主導地位時,其市場行為如何影響競爭和創新,成為業界的一大關注焦點。
加拿大競爭局表示,經調查發現,Google是加拿大網路廣告技術服務最大供應商,並「濫用自身主導地位,透過某些行為來確保能維持、鞏固該公司的市場力量」。
美國司法部近來也試圖證明Google壟斷了發行商的廣告伺服器和廣告商的廣告網絡市場。
Google對此訴訟提出反駁,表示網路廣告市場競爭激烈,廣告買賣雙方擁有多樣化的選擇。Google全球廣告副總裁丹·泰勒(Dan Taylor)也強調:「我們的廣告技術工具能夠為網站和應用程式的內容帶來資金,並幫助各種規模的企業有效觸及新客戶。」
此外,Google認為美國司法部和加拿大競爭局的指控忽視了公司的合法商業決策,並選擇性地針對網路市場中的某些領域進行挑剔式指控,未全面考量市場中激烈的競爭現實。Google表示,其廣告技術不僅促進了整個生態系統的發展,也為廣告買賣雙方創造了多樣化的機會。
這起訴訟反映出一個日益重要的問題:網路廣告的競爭環境正在受到越來越多的監管關注。加拿大競爭局的調查已持續多年,而美國司法部也在試圖證明Google在廣告技術領域的壟斷行為。這些案件都表明,全球各國監管機構對數位廣告領域的反競爭行為日益關注,並可能對整個行業的規則和運作方式產生重大影響。
對廣告從業者來說,這些變化將可能改變未來的媒體買賣方式,尤其是對於那些依賴Google廣告技術的廣告代理商或是媒體代理商來說,如何應對政策變動和潛在市場的調整,將成為一個值得密切關注的問題與挑戰。